申报单位:法学院
1、项目意义
资助育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。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学是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学校学生中的特殊群体,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,帮助他们完成学业,有利于培养他们对国家和社会的感激之情、感恩之心。
2、项目内容
本项目用于资助法学院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,预计经费10万元。
3、鸣谢方式
该奖助学金按捐助者意愿命名,同时学校予以鸣谢,并颁授捐赠证书。